本系列文章我們特別與聖彥學堂的林彥竹會計師合作,用創業者一聽就懂的白話方式,將複雜的法規和實務經驗,轉化為適合中小與微型企業的實用策略。
以下內容為:《個人經營還是開公司?掌握一人公司的4大好處》 和 《避開90%創業新手常犯的錯誤》兩部影片的精華,幫大家把這些複雜的規定和選擇題一次搞懂!
在上一篇中,我們釐清了營業登記的門檻與組織型態的法律差異。本篇將深入探討創業者最關心的財務核心:設立後的「潛在成本」、「設址重點」以及行號與公司截然不同的「稅務申報邏輯」。這些選擇將直接影響您未來的淨利潤與資金運用彈性。
一、設立商行與公司分別的成本有哪些?
除了顯而易見的代辦費外,創業者還需考量「資本額驗資」、「記帳費」以及「發票稅金」等必要成本:
1. 開辦、維護與資本額驗資成本
- 設立代辦費:若委託事務所辦理設立登記,費用約在一萬多元;自行辦理則僅需數千元規費 。
- 記帳費:成立後通常需委託事務所記帳與報稅,每月費用約 2,500 元上下(視事務所規模而定)。
- 資本額驗資費用:
- 公司(需驗資成本):不論資本額大小,皆需請會計師進行驗資(產生簽證費)。建議資本額至少設足半年營運金,若設太低(如 1 萬元)會導致公司剛開業就產生「股東往來」負債,未來增資還需多花一次變更登記與驗資費 。
- 行號(省驗資費):完全不需要會計師驗資,省下簽證費。若資本額未達 25 萬,連資金證明都不用;25 萬以上僅需提供存摺影本即可。
- 特殊出資的稅務成本:若現金不足,公司雖可用「技術」或「勞務」出資,但會產生高額的個人綜合所得稅(視為取得股份當年度的所得),務必謹慎評估 。
2. 發票稅金成本(營業稅)
一旦每月營業額達到 20 萬門檻,即需使用統一發票。這會增加 5% 的營業稅成本,務必在定價時將此稅負納入考量,以免利潤被稅金吃掉 。
二、設址的關鍵事項與風險攻略
選擇登記地點是創業初期最容易踩雷的環節。除了確認「合法性」外,選擇「住家」或「商務中心」將帶來截然不同的稅務後果與風險。
合法性檢核:這一區能開店嗎?
- 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管:不是每個地址都能登記公司。簽約前務必確認該地點符合「土地使用分區」、「建築管理」及「消防衛生」規定 。
- 台北市預審制度:若設址在台北市,有實行「營業場所預先查詢」制度(預審),強烈建議正式簽約或登記前先進行查詢,以免誤觸法規 。
選項 A:設在「住家」或「親友家」(省租金,但有高額隱形成本)
這兩個選項雖然看似省下了每月的租金,但實際上會引發一系列的潛在風險,長期來看代價可能更高:
- 潛在風險 1:持有稅變貴(房屋稅、地價稅)
- 一旦登記營業,政府會依實際使用面積(最低以 1/6 計算),將稅率從「自用住宅」改為較高的「營業用」稅率 。
- 潛在風險 2:未來售屋虧很大(喪失優惠稅率)
- 這是最痛的一點。若該房屋未來有出售計畫,因為曾供營業使用,將無法適用「自用住宅」的優惠稅率(包含房地合一稅、土地增值稅優惠)。這中間的稅差可能高達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 。
- 潛在風險 3:沒付錢也要繳稅(設算租金)
- 除非是設立「行號」且房屋為「負責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」所有,否則即便您是無償借用(沒付租金),國稅局仍會參照當地行情,設算房東有租金收入,並要求房東繳納租賃所得稅 。
- 潛在風險 4:額外的租金稅費(若有付租金)
- 若您有支付租金給個人房東(如親友),且單次給付超過 2 萬元,需扣繳 10% 稅額 及繳納 2.11% 二代健保。實務上房東常要求「實拿」租金,這 12.11% 的成本往往會轉嫁由公司吸收 。
- 潛在風險 5:隱私全無
- 公司的登記地址為「公示資料」,任何人都可上網查詢。設址在住家意味著您的居住地將在網路上曝光 。
- 潛在風險 6:親友的小規模資格喪失
- 若親友原本是「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」,您的公司遷入可能導致他喪失免用發票的資格 。
選項 B:設在「商務中心」(推薦方案,但需注意管制)
為了避免上述住宅設址的高額隱性代價與隱私問題,租用商務中心是較為推薦的解決方案。但在簽約前仍需留意以下細節:
- 推薦原因:
- 避開稅務陷阱:不影響住家的房屋稅、地價稅與買賣優惠。
- 保護隱私:住家地址不曝光。
- 租金可抵稅:商務中心開立的發票可作為進項憑證抵稅 。
- 代收服務:通常提供代收信件服務,避免漏接公文 。
- 必須注意的風險:
- 發票管制風險:因商務中心容易聚集大量公司(有一址多設疑慮),國稅局查核較嚴。購買發票時可能會被管制,每次需攜帶「前一期的進項與銷項發票」領取通報單才能購買,程序較繁瑣 。
- 行號難申請免用發票:設在商務中心的「行號」,大多會被強制核定為「一般營業人」(需開立發票),很難申請免用發票 。
- 特許行業限制:部分特許行業是無法設址在商務中心的 。
💡另外提醒:登記地址與實際營業地址不符的風險
國稅局會透過實地查核或訪查鄰居來確認營業事實。若被查獲「登記地」與「實際營業地」不符,可能會被要求遷址或強制設立分支機構。
三、兩者稅務方式的詳細介紹與比較
行號與公司的稅務差異主要體現在「營業稅」與「所得稅」兩大塊。以下依序介紹公司、一般行號,以及例外的「小規模營業人」。
1. 公司(有限公司/股份有限公司)的稅務模式
公司是獨立的法人,財務獨立,適合營收規模較大或個人所得較高者。
- 營業稅(單軌制):
- 一律使用發票:原則上皆需使用統一發票並繳納 5% 營業稅 。
- 進項抵扣:取得的進項發票(如進貨、設備)內含的 5% 稅額可扣抵銷項稅額。
- 所得稅(兩階段課稅):
- 第一階段:獲利需先繳納 20% 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。
- 第二階段:稅後盈餘可由股東決議分配。若不分配,僅加徵 5% 未分配盈餘稅;若分配,才併入股東個人綜所稅。這提供了延緩課稅的彈性 。
2. 行號/商號(一般營業人)的稅務模式
行號在稅法上視為個人的延伸,適合營收穩定但未達巨額規模者。
- 營業稅:
- 使用發票:若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,或被國稅局核定為使用發票(例如設址在商務中心),則必須開立統一發票,繳納 5% 營業稅,進項稅額可扣抵。
- 所得稅(穿透式課稅):
- 免繳營所稅:不需要繳納 20% 的公司稅。
- 盈餘歸戶:盈餘直接被視為個人的「營利所得」,全數併入當年度個人綜所稅,適用累進稅率(5% ~ 40%)。
3. 行號/商號(小規模營業人)[例外]
僅適用於月營業額未達 20 萬元且經國稅局核准者。
- 營業稅:免用發票,稅負較輕 ,以1%營業額核定。
- 所得稅:免繳營所稅,同樣將獲利併入個人所得課稅。
關鍵差異比較表
| 比較項目 | 1. 公司 | 2. 行號/商號 (一般營業人) | 3. 行號/商號 (小規模營業人)[例外] |
| 適用對象 | 高營收、高個人所得者 | 中等營收、一般創業者 | 月營業額未達 20 萬之行號 |
| 發票開立 | 必須使用發票 | 必須使用發票 | 免用統一發票 (開收據) |
| 營業稅率 | 5% (進項可抵扣) | 5% (進項可抵扣) | 約 1% (核定,進項不可抵) |
| 營利事業所得稅 | 需繳 20% | 免繳 (0%) | 免繳 (0%) |
| 個人綜合所得稅 | 僅在盈餘分配時才申報 | 全數併入當年度申報 | 依核定所得併入當年度申報 |
| 盈餘分配彈性 | 有 (可延緩分配) | 無 (當年獲利當年繳稅) | 無 |
| 會計師驗資 | 需要 | 不需要 | 不需要 |
四、結語:財稅思維決定創業高度
透過本篇的分析,相信您已經對設立行號與公司的「潛在風險」以及「稅務差異」有了更清晰的輪廓。雖然開公司初期會有設立代辦費、每月記帳費等固定開銷,且營業地址的選擇會直接牽動房屋稅、地價稅的稅率變化。但長遠來看,公司組織能全額核實抵扣成本,且享有固定 20% 的營所稅率,相較於個人綜所稅最高 40% 的級距,對於營收成長後的節稅效益與資金運用都更具優勢 。
創業是一場馬拉松,財務規劃是您的配速員。如果您對於「我現在的營業額到底需不需要辦登記?」或是「行號跟公司在法律責任上有什麼根本不同?」仍感到困惑,強烈建議您回頭閱讀我們的【創業實戰上篇】個人接案還是正式創業?搞懂「營業登記門檻」與「組織選擇」,從法律門檻與組織型態的源頭,打穩您的創業地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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